海南会计-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5台,每台21万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5台,每台21万元;甲公司应于同年7月11日前交付机床,交付机床的同时,乙公司支付货款”。7月11日,甲公司欲向乙公司交付机床,同时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请求延期付款,甲公司不同意延期,遂停止交付机床。甲公司停止交付机床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A.行使不安抗辩权', 'B.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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