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会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期:2022-11-23 栏目:公需科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A.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B.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上一篇:海南会计-“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 下一篇:海南会计-()、()和()的选择应当符合法定适用情形和采购需求特点,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