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了因药品再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不予再注册的,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报请国家药监局注销()。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了因药品再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不予再注册的,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报请国家药监局注销()。 A.药品注册证书 B.药品合格证书 C.药品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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