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日期:日期:2026-10-27 来源: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县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上一篇: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格式: 下一篇: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自()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前完成产品标签更新。 📖 相关文章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