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明知乙银行无出具融资性保函资质,擅自决定以乙银行名义出具融资性保函,其超越职权出具保函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日期:日期:2026-10-27 来源: 宋某明知乙银行无出具融资性保函资质,擅自决定以乙银行名义出具融资性保函,其超越职权出具保函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A.构成 B.不构成 上一篇:要建立中药监管科学研究转化新机制,坚持“()()()”,进一步完善“三结合”中药审评新工具、新方法。 下一篇:()是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基本前提。 📖 相关文章 宋某明知乙银行无出具融资性保函资质,擅自决定以乙银行名义出具融资性保函,其超越职权出具保函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