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二条规定:科学技术普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建立健全科学技术普及激励机制,鼓励()等积极参与和支持科学技术普及活动。 日期:日期:2026-10-2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二条规定:科学技术普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建立健全科学技术普及激励机制,鼓励()等积极参与和支持科学技术普及活动。 A.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B.高等学校 C.企业事业单位 D.社会组织 E.科学技术人员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四条规定:科普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科普事业是国家的() 下一篇:以下哪项不是中药科普的现状() 📖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二条规定:科学技术普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建立健全科学技术普及激励机制,鼓励()等积极参与和支持科学技术普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