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A. 200万元


配图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