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要求: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日期:日期:2026-10-31 来源: 《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要求: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A.冒险组织作业 B.违章作业 C.不安全行为 上一篇:《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对企业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用好普查成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调整灾害设防等级。对未按规定进行()、()或者未按规定进行()鉴定的,要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追责问责。 下一篇:《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要求:新建和改扩建后煤矿产能不得低于()吨/年。 📖 相关文章 《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要求: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