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日期:日期:2026-10-31 来源: 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A.安全总监 B.其他负责人 C.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一篇: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下一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不包括: 📖 相关文章 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