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执业药师-10-根据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二类店经营范围限 日期:2023-05-05 栏目:公需科目 10-根据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A.非处方药', 'B.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除外)', 'C.二类精神药品', 'D.罂粟壳'] 上一篇:安徽执业药师-9-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不得违反规定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 下一篇:新疆医学继续教育-二尖瓣狭窄时,以下何者不正确()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081行政执法-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 2023-10-072举名-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年,或者经 2023-10-073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023-10-074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 2023-10-075医师法-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