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系一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部经理,其于2018年2月开始在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2019年11月,公司在内部专项检查的工作中,发现李某的研究生学历证书编号位数不对,于是人力资源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查询,才发现李某提供的研究生学历证书是伪造的。公司与李某进行谈话,李某向公司承认学历伪造一事,并进行签字确认。鉴于李某通过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性质恶劣,公司将双方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劳动合同,并通知李某,从即日起,李某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对此,李某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单位的公章,不能算是无效合同,并且他已经在公司工作一年多,这一年给公司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希望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
(9分)请阐述劳动法中对无效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李某与公司的合同可以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