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业技术人员-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

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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