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正常生产的突出矿井“三量”可采期的最短时间为:开拓煤量可采期不得少于()年

正常生产的突出矿井“三量”可采期的最短时间为:开拓煤量可采期不得少于()年。['A.1', 'B.2', 'C.3', '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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