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才培训平台-从事义务劳动、救济性劳动、家务劳动的劳动者属于就业者。

从事义务劳动、救济性劳动、家务劳动的劳动者属于就业者。['正确', '错误']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