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专业技术人员-男女双方自愿或基本自愿结婚 日期:2023-11-12 栏目:公需科目 男女双方自愿或基本自愿结婚,但一方却以对方给付一定的财物作为结婚条件的行为,这属于()行为。['A.买卖婚姻', 'B.借婚姻索取财物', 'C.借婚姻骗取财物', 'D.赠与'] 上一篇:绵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发挥好“显著优势”, 下一篇:绵阳专业技术人员-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121绵阳专业技术人员-《“十四五”推进农业 2023-11-122绵阳专业技术人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 2023-11-123绵阳专业技术人员-以下()不是国家应急 2023-11-124绵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 2023-11-125绵阳专业技术人员-《“十四五”推进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