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停业()年以 日期:2023-11-14 栏目:公需科目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停业()年以上,恢复经营前,应当进行必要的验证和确认,并书面报告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上一篇:执业药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下一篇:执业药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141执业药师-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医院感染 2023-11-142执业药师-传染病的基本特征不包括 2023-11-143执业药师-下列哪一项不是传染病监测内容 2023-11-144执业药师-传染病在传播和流行过程中,下 2023-11-145执业药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