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 日期:2023-11-14 栏目:公需科目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前()个工作日至()个工作日期间,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不再受理其延续申请。['A.90,30', 'B.60,90', 'C.30,90', 'D.60,60'] 上一篇:执业药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停业()年以 下一篇:执业药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141执业药师-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医院感染 2023-11-142执业药师-传染病的基本特征不包括 2023-11-143执业药师-下列哪一项不是传染病监测内容 2023-11-144执业药师-传染病在传播和流行过程中,下 2023-11-145执业药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