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学-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动产抵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A.5', 'B.10', 'C.15', 'D.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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