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 日期:2024-01-10 栏目:公需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 交付', 'B 买卖合同生效', 'C 转移登记', 'D 买方占有'] 上一篇: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 下一篇: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