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 日期:2024-01-10 栏目:公需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负担。['A 行为人', 'B 受害人', 'C 人民法院', 'D 人民检察院'] 上一篇:融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确定市场在资源配 下一篇: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有一定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