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应当先履 日期:2024-01-10 栏目:公需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A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 丧失商业信誉', 'D 有丧 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上一篇: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船舶、航 下一篇: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签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