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 日期:2024-04-08 栏目:公需科目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一篇: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官僚 下一篇: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在推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4-08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在推动构建现代产 2024-04-08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4-04-08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邓小平同志曾指出 2024-04-08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疫情防控形势平稳 2024-04-08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乌克兰国家认同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