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P-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日期:2024-12-17 栏目:公需科目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未遵守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或者立即停止临床试验,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5年内禁止其开展相关专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由卫生主管部门对违法单位的()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处分。[{'B': '主要负责人', 'A': '法定代表人', 'C':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D': '其他责任人员'}] 上一篇:GCP-修正案审查是指对试验过程中试验方案的任何 下一篇:GCP-受试者必须被告知其拥有()参加研究的权利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12-181绍兴公需科目培训-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 2024-12-182绍兴专业技术人员-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 2024-12-173GCP-在临床试验和随访期间,受试者发生试 2024-12-174GCP-数据处理无需每个阶段均有质量控制, 2024-12-175GCP-伦理审查的重点内容不包括“研究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