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000元', '2000元', '3000元', '4000元',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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