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律法规知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患者或亲自接产,医 日期:2022-04-11 栏目:公需科目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患者或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某些证明文件,但可以出具['疾病诊断书', '健康证明书', '死产报告书', '死亡证明书', '医疗纠纷分析书面证言'] 上一篇:新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下一篇:新疆专业技术人员-《母婴保健法》自()起实施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