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会计-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 日期:2022-11-23 栏目:公需科目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A.不安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履行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上一篇:海南会计-2007年1月1日,甲公司租用一层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租赁期限为3年,每年12月31日支 下一篇:海南会计-“十三五”时期是会计改革与发展推陈出新、成果丰硕、具有重要意义的五年,《会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