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6-下列哪些情形将被作为个人不良信息 日期:2023-11-14 栏目:公需科目 6-下列哪些情形将被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A.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 'B.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或者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情形的。', 'C.执业药师注册证被依法撤销或者吊销的。', 'D.执业药师受行政处罚的。'] 上一篇:执业药师-5-执业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 下一篇:执业药师-7-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141执业药师-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医院感染 2023-11-142执业药师-传染病的基本特征不包括 2023-11-143执业药师-下列哪一项不是传染病监测内容 2023-11-144执业药师-传染病在传播和流行过程中,下 2023-11-145执业药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