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七 日期: 日期:2024-08-30 来源: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七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5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正确', '错误'] 上一篇:福建人才培训平台-人社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 下一篇: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 📖 相关文章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人社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七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个月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只能约定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劳动法》15条规定公民的就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重大争议应急调解机制的职能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处理集体劳动争议一般要坚持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