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P-监查员每次访视后,向申办者递交的报告应述 日期:2024-12-17 栏目:公需科目 监查员每次访视后,向申办者递交的报告应述明访问日期、时间、监查者姓名、访视的发现以及对错漏作出的纠正。[{'A': '正确', 'B': '错误'}] 上一篇:GCP-受试者退出由受试者入选和排除标准确定。 下一篇:GCP-在获益-风险评估中,下列()属于临床风险的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12-181绍兴公需科目培训-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 2024-12-182绍兴专业技术人员-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 2024-12-173GCP-在临床试验和随访期间,受试者发生试 2024-12-174GCP-数据处理无需每个阶段均有质量控制, 2024-12-175GCP-伦理审查的重点内容不包括“研究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