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人才-《民法总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这些情形包括

《民法总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这些情形包括()['A: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B: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C: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D: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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