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P-临床试验开始前,申办者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 日期:2024-12-17 栏目:公需科目 临床试验开始前,申办者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并获得临床试验的许可或者完成备案。[{'B': '错误', 'A': '正确'}] 上一篇:GCP-保障受试者的权益是申办方、伦理委员会和研 下一篇:GCP-临床试验可以不作中期分析。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12-181绍兴公需科目培训-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 2024-12-182绍兴专业技术人员-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 2024-12-173GCP-在临床试验和随访期间,受试者发生试 2024-12-174GCP-数据处理无需每个阶段均有质量控制, 2024-12-175GCP-伦理审查的重点内容不包括“研究是否